雜貨店是我的第一位數學老師,它舖陳出商品,讓我販售,在一斤幾元,幾斤幾元,給五十元,買十七元,得找幾塊錢中長大;我有一點點數學才華,它居功厥偉,給了我演練的機會。
父親很努力的教我怎麼看磅稱,如何區分公斤與台斤,告訴我一斤有十六兩,公斤約莫台斤的一點六六倍,並且提醒我一兩多少錢,三兩就是一兩的三倍,得加三次,他說一台斤一百六十元的物品,一兩就是十元……父親說得頭頭是道,我聽得一頭霧水,有如迷霧森林,還好他安慰我慢慢學,久了就會了。
雜貨店裡常有人欠帳,我得學會記帳,記帳得識字,但我第一次接觸斤兩問題時卻只有五歲,一個字也不識得,如何記得了帳?初時是稍懂一點字的媽媽代勞的。
我家是郵政代辦所,業務包括賣郵票,包裹‵掛號郵寄,識字的大哥在外謀生,爸爸不識字,媽媽的字是天書,普天之下只有他自己能懂,而且清清楚楚,有點像失傳的〈女書〉,我理所當然接下業務,強迫自己邊玩邊學,背下一些地名當成識字之始了,如果說郵局是我另一個老師,一點也不為過,它逼使我早熟似的,六歲就坐在辦公桌前辦起了郵局業務了。
雜貨舖裡的生意向來不錯,米一斤,糖六兩,鹽半斤等等,忙得不亦樂乎,很快便賣空了上一次爸爸辛苦從宜蘭補回來的貨,肯定有點利潤。
可是,過年前的幾個夜晚,媽媽卻憂傷著臉,四處找錢,這就令我很狐疑,生意興隆為何等於沒錢過年?
我明察暗訪,終於探出了一點輪廓了。
父親是個好客的人,誰來家裡都受到熱忱歡迎,尤其每年十一月半的大拜拜,家中簡直是門庭若市,人魚貫進出,這一天,大約就吃掉了努力工作攢來的一半金錢了,另一半是在晚上幾個上了年紀的人侃大山侃光的,入夜之後鄉下人沒有休閒活動,一張板條,一群人,抽著煙,便聊了起來, 根接一根的抽,全是父親供應的,鄉裡的人全抽伸手牌,從最便宜的吉祥‵新樂園,到貴一點的莒光‵長壽,拆了就分,每個人都伸出手來要上一根,天南地北聊是非,媽媽隱身門廉,看得可心痛,心中直淌著血,一包煙至多賺兩‵三根煙錢,來了十個人等同於一包煙,不僅沒賣到,還先賠上一包煙,簡直蝕老本。
鄰家的煙客們食髓知味,天天來報到,這麼一來,至少得天天得抽上一‵二包煙,爸爸的雲淡風清與媽媽的怒氣沖沖,形成很有趣的畫面。
父親有其獨特的生意經,放長線釣大魚,因為每年村子裡至少有兩三場大廟會,輪到作莊的人總是大宴賓客,煙酒等等必備品,非在我家叫買不可,一次全賺了回來,即使如此,家裡還是經常喊窮。
父親常常背著我們,推開柴門,到隔壁的阿美婆婆家借貸,千拜託萬拜託,總算借回來了足以補貨的錢。
當時的煙酒公賣制度,明文規定補貨是有時效性的,排定日期,輪誰補貨就得當天去,逾時不候,等下一梯次了。
我不清楚一個輪替需時多久,但明白父親非常在意這一天,一定得把資金準備齊全,否則沒補到貨,也意味著有一段時間不必做生意了,當就無利可圖;前一天,他往往如熱鍋上的螞蟻一般,急得不得了,四處踱著方步,從前廳走到後院,再從後院走向天井,沒有一刻停著的。
如果借不著錢,就會慫恿媽媽把金飾給當了。
父親借錢的口碑不錯,有借有還,再借不難,總未見著父親在借錢一事上遇上多大的麻煩,平順中度過一次次的風險。
我是伴隨的童子,騎著單車,陪父親拉著板車到五公里外的宜蘭補貨,我親眼目睹,他把整輛板車載得滿滿的,用一條草繩繫在單車上,載了回來,我們搬貨搬到手發抖,總算卸貨完畢。
這麼多的貨全賣完,為什麼還是沒餘款呢?
我百思不得其解,因為鄉下人沒有太大的開銷,除了我的學雜費外,就是生活費了,自己種菜,鄰居送菜,雞籠裡還養了雞鴨鵝,加上我會偶爾釣魚,按理說可以省下錢呀。
我與媽媽一樣納悶,錢跑去那裡了?
媽媽當面問爸爸:「我們家的錢長腳了嗎?」
「沒有?」
「有翅膀?」
「沒有?」
「它就是妖怪了,跑去別人家了?」
爸爸一直陪笑,媽媽連珠炮似的開罵,最後冷浚的乾笑幾聲,逕自進了廚房,他知道再說什麼也沒有用,只好自認倒楣。
日曆一天撕去一頁,在我們可不是這樣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天天保留,而且不准小孩伸手去動,只有媽媽能碰,有一回,我發現的原委,媽媽在日曆空白處寫了密密麻麻的字,有些看得懂,很多只有媽媽看得懂,彷彿天書,我終次搞清楚了,那是帳本。
日曆裡藏了滿滿的錢,只是未收而已。
我偷偷翻了幾頁,幾乎頁頁都有,表示天天有人賖欠。
阿花,米一斤,鹽八兩。
阿腰,米酒二瓶,衛生紙三刀。
登洲,紹興一罐。
友義,啤酒一打。
阿錡,糖三斤,借八十元。
媽媽的筆跡,鐵定無誤,沒錢補貨的理由竟是欠帳太多,看來媽媽也是幫凶,人家負責賖欠,媽媽負責記帳,最後由我在年終帶著幾個兄弟,哦,不對,不是兄弟,就我一個人,專門負責催討。
過年前一個月,媽媽便點著蠟燭,戴上老花眼鏡,挑燈夜戰,把陳年老帳整理出來,一遍再一遍的翻著日曆,深怕那一筆帳漏了似的,最終整理出厚厚一本帳目表,條列分明的,寫在一張紙上,要我登門催討。
那一天,我像個討帳的黑道大哥似的,帶著小弟一名,沿路高喊著還錢來呀。
阿花,三十七元五角四分。
阿腰,五十三元七毛六。
春眉,十九塊六。
…
…
也許是我們兩兄弟不夠凶,讓人根本不怕,愛還不還人的多著,經驗告訴我,錢愈少,還得愈快,數目太大了,不是繼續欠著,就是耍賴不還了,父親總是息事寧人,打折優待,過年前能把錢要了回來就屬萬幸了。
德謙的錢最難要回來的,他一年積欠了五百多元,大約是父親出去補貨二‵三次的錢,我去了他家,拿出借據,說要收踐,他硬說從來沒有賖借過,回回都是現金交易的,他是大人,我是小人,不敢爭論,摸著鼻子就回來了;我簡直是個失敗的催討者,人家說了,我便信了,常常敗興而歸,像戰敗的公雞一般,垂頭氣回來。
爸爸也憂傷著臉,天天在後院裡踱著方步,一佳副天塌下來似的,我並不太理解欠錢不還,有這麼煩嗎?
爸爸沒有多說什麼,只是一直抽著煙,最後一次催討是在除夕夜的前一天,我硬著頭皮再拜訪了一回,答案是前回同,敗興而歸。
爸爸搖搖頭,嘆了一口氣,做出決定,把收不到的帳,連同日曆,放一把火燒了,看著熊熊烈火,雖是不捨,卻也沒法度。
他給我判若兩人的印象,要帳時慮是他,要不回的帳大捨,也是他。
他常提醒我,是我們的要努力爭取,爭取不到的,鐵定不是我們的。
這句話太哲學了,我一直到了年近中年,才隱約約明白其中的道理。
燒了要不回來的帳,成了父親每一年的儀式。
不討了嗎?
我問得巧,爸爸答得更妙。
他說,不討了。
明天就是新年了,重新開始吧。
說完,帶著笑進到屋裡準備隔天一大早赴廟拜拜,必須要用的牲禮了。